农业作为一个耗散结构,在与外界不断交换物质、信息与能量的过程中,总处于不平衡态势。农业品牌化过程则是这一耗散结构由无序到有序发展,由低级 阶段向高级阶段转化的过程。而要实现在不平衡状态下的转换,就必须受制于制 度因素的作用,理性地与其他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理性地确立系统内务子系统(部门或项目)间的关系,以实现由无序到有序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因素运用什么手段来控制协调农业耗散结构由无序到有序的发展? 各手段间的配合比例(结构)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世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来分析制度因素对农业品牌化的影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政府行政干预。政府的行政干预方式,是指国家依据计划或行政手段来调控农业进程的方式。它体现了国家对品牌化进程的职能,是制度因素对品牌化影响的最重要的方式。在品牌化运行过程中,新古典经济学所讨论的理想型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而现实中往往是失去理性、缺陷十足的混合经济。在这种 混合经济下国家和市场在促进发展中相互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落后国 家的农业品牌化进程中,政府的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其一,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落后,其工业化的起步就越可能象非常突然的冲刺一样缺乏连续性,强 调大工厂和大企业的倾向越明显,而必然使农轻重比例关系的协调和农业发展就 难以离开政府的干预而由市场调节。其二,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落后,在对农村新兴产业的资本供给以及向他们提供较为集中和较为高深的管理指导方面,特殊制度因素所起的作用就更大;这个国家越是落后,这些因素的强制性和广泛性就 越突出。其三,一个国家越是落后,其农业在为工业发展拓展市场就越是难以发 挥积极的作用,就更加离不开政府的强制干预。另外,就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国 家现代化动力特征来看,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农业品牌化的动力来源于农场 和农民;中等落后地区则来源于金融和农民;在极端落后地区,政府的干预则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金融,最后是农民。
根据市场经济国家的历史经验,政府在农业品牌化进程中的基本功能概括为 四个方面:第一,社会公用投资。国家对比较大型的农业基础设施,重大的农业 战略性科研项目(包括基础研究),以及其他大型农用公共服务设施的直接投 资。这类投资一般会带来正面的外部经济效益,降低整个社会农业品牌化成本。 缺乏这类投资,或者投资不足,就会增加农民或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成本,从而 抬高整个社会成本。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十分薄弱,进 行农业品牌化所需的巨额资本,仅靠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则是无力的(在市场经 济下很难指望农业生产者对大型的公共设施进行投资),往往不得不依靠政府的 直接公用投资。第二,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农业品牌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 行的,市场经济实现效率优先原则,它的手段是市场竞争。在市场经济中,经济 主体自主活动,独立经营。同时,由于农业资源禀赋条件、环境条件、地理位 置、社会经济基础的差异性,必然引起农民收益水平的失衡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失 衡。这种失衡只有依靠政府才能缓解或抑制。第三,稳定宏观经济。经济波动是市场经济固有的特征。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历史资料都显示出农业发展的波动性 变动规律,这与农户生产活动的盲目性以及整个商业周期波动有关。国家的功能 就是利用具体的政策和计划手段,调控农产品生产与供给关系,保证农业的持续 稳定的发展。第四,产业政策。由 于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它无法引导农户自动地 朝农业品牌化既定的方向转变。从而需要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克服农业比较 优势的境况,规范农业的发展。
国际比较研究表明,在政府能够发挥以上功能和作用的国家或地区中,经济 增长比较稳定,经济结构调整比较迅速,工业化和农业品牌化进程比较快。尤其 是后发型品牌化国家中,诸如韩国、新加坡等国,国家行政干预是卫业化与农业 品牌化的基本前提。
U)财政支持。政府参与农业品牌化过程的主要方式,除行政干预外,另外还主要通过财政、信贷、价格、产业政策等方式。其中,财政是政府最直接有 效的干预方式。政府通过财政支持参与农业品牌化过程,主要功能包括两个方 面:其一是用于农业的发展。由于农业属露天作业,自我保护能力低弱,比较利 益低,但它却是一个社会效益明显的基础产业。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 资本的投入受农业产品市场供需状况、生产条件变化的波动影响,流动性大,波 动变化显著使农业发展极不稳定和平衡,从而需要政府财政的扶持。根据西方发 达国家农业品牌化的经验,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扶持农 业的发展,给予大量的财政支持。农业在美国成为政府财政直接投资的三个主要部门之一。20世纪40年代,美国就已实现农业品牌化,而农业财政投资额仍一 直在增加,年均递增一直保持在10%左右。其二,用于农业的补偿。在早期的 农业发展中,财政投资一般用于农业的发展,但随着农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以来, 国家财政一般又兼顾农业的保护。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及比较利益低的特征,决定了农业资源的获得及配置,很难依据市场机制运行,因此,就需要按照社会 经济目标,由政府通过财政支持的方式,来克服市场规则对农业生产活动的负面 影响。在西方一些经济学家看来,美国政府对农业的补偿是为了追求对全社会的 正效用。日本目前对农业的财政投资既用于支持农业的发展,又用于对农业进行 的保护,不过其保护性方面的财政投资也是为促进农业发展服务的。世界各国都 强调运用财政资金对农业进行保护,不管保护的最终目 标是否在于促进农业发展,都要以保护农业生产者劳动所得为目标,如果这种目标促进了农业所得的增 加,实际上便促进了农业内部积累的增加,也就壮大了农业自身发展的能力。
在农业品牌化进程中,国家对农业的财政支持表现为以下四个特征:其一, 对农业的财政投资并不因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下降而缩减,而是有较大的增 加。农业产值比重的下降和工农业产值差距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农业投资的减少或 停止增加。从农业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来看,一般明显而普遍下降的趋势 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万美元时才显出来,而农业固定资产的形成还保持 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在此之前,农业投资比重在一定时期内还呈现出增大的趋势。如日本和法国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农业投资比重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在不断 提高,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美、日、法分别于1980年、1985年和1980年达到并超过1万美元,而农业固定资产占总固定资产的比重,这几个国家则基本上都在上升,如日本在1965年至1985年期间达到7.09%。其二,农业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一般采取直接投人与补贴相结合。世界各地用于农业方面的财政资金除了直接 投入农业生产过程外,最主要的方式是各种形式的补贴,而且,经济发达程度 高,往往对生产者的补贴也多。如1989年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国家农业补贴总 额达到2511亿美元。加拿大1990年对农业补贴额为27亿加元,欧共体1990年为816.2亿美元,占全部农产品价值的一半。美国1989年为672亿元,日本为 578亿美元。当然,国家什么时候开始对农业进行补贴,以及补贴多少,是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根据统计资料,各国开始对农业进行补贴的时间 大约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水平前5 ~7年。如美国在20世纪30年 代,日本于60年代初开始实施各种各样的农业政策补贴,英国、法国于50年代 上半期开始重视对农业生产者的保护。这四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 的时间分别是1941年、1965年、1955年和1953年。其三,逐步按农业品牌化进程的要求确定财政资金的投向。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政府用于农业方面的 财政资金不再只局限于农业生产、开发等领域,而是逐步按照农业品牌化发展的 要求确定农业投资的方向,并把资金投向有关流通部门。根据发达国家的农业品 牌化发展经验,各国都把农业研究、开发作为投资的重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 大、见效慢,且严重影响现代农业发展的后劲,所以,各国政府都对此投入了大 量的财政资金,发达国家往往对这类投入给予很高的补助。其四,政府财政资金应与金融资本和个人资本结合形成农业投资的合力。农业是一个投入产出水平低 的物质生产部门,发展农业要求有较多的物质、资金投入,仅靠财政资金还不够,还必须充分调动金融资本和个人资本合理投向农业,也只有形成投资的合 力,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益。例如,日本政府通过制度金融,不仅起到了调动私人 资本投向农业的作用,而且还能够左右投资全局,引导投资方向,为贯彻产业政策,不断促进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基本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资金除直接支农职能外,还应具有调动私人资本和调控农业资金投向的职能。
(3) 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制度因素影响农业品牌化进程的重要方式。 合理的产权制度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产权的明确界定,即资源的产权属于具体的所有者;二是产权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这种交易既可以是全部产权的买卖, 也可以是使用权的租赁;三是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农业品牌化过程,其重要的表现形式是农业持续增长的过程。而农业持续增 长的原因包括:资本、劳动及自然资源在内的各种要素投入量的增长;各种要素 使用效率的提高。但从长期来看,资源要素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总是有限的或稀 缺的,故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核心是资源使用效率的不断提髙。要提髙资源的使 用效益,就必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优利用。而要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就 必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机制的自动调节作用。现代产权经济学认为,由于资源的 稀缺性和需求的无限性,必然会发生人们为争夺稀缺资源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相 互竞争,如果这些冲突和竞争没有合理的制度或规则加以约束与规范,即如果不 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以明确界定人们对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以及在资源使用 中获益,来解决在资源稀缺条件下人们竞争性利益资源所发生的利益冲突,那就 不但难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反而会由于竞争秩序的混乱而造成资 源的浪费,甚至导致资源价值的消散,从而会抑制现代农业品牌化的发展。
产权制度对农业品牌化进程的影响,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其一,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机制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只有资源(如土地、劳动及资 本等)的产权属具体的所有者所有,并允许资源的产权自由转让,同时使产权所 有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则资源产权的所有者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在产权界定的范围内,将资源用于最佳用途以获得最大利益。如果某种资源在现有产权所有 者手中不能得到最佳利用,则其所有者就会将该资源的产权转让给出价最高的资源需求者以获得最大报酬,由此产生资源的市场价格。在资源产权的竞争性市场 交易中,只有那些效率最高的资源需求者才能为获得稀缺资源而去付最高价格。 显见,这种价格将使资源产权的出让者在产权界定的范围内获得预期的最大利益,而对效率最高的资源需求者来说,这种价格是其能优先获得稀缺的资源而不得不支付的代价(成本)。可见,产权界定和产权自由交易的结果,将形成使产权交易双方都得到预期的最大利益的均衡价格,也使稀缺资源不断流人效率最髙 也是出价最高的使用者手中,从而在整体上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优利用,并 最终以最少的资源投人而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产出的过程,其结果就是现代农业 的持续增长。其二,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刺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按照 现代产权经济学观点,只有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以明确界定人们使用资源的权利 及获益或受损的界区,从而使每个经济当事人使用资源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全部成 本和收益都内部化地由自己所承担或获得时,就会产生一种有效的约束,促使人 们尽量减少资源利用或经济活动的成本,避兔从事无效率的生产性活动,同时也自动产生一种有效的刺激,激励人们积极地去从事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生产性活动。这样,能创造经济收益的有效劳动供给会不断增加,而且由于投资收益明确 地归投资者所有,就会极大地刺激人们投资的意愿,从而促使实物资本和人力资 本的积累不断增加。特别是,由于创新和技术发明所带来的巨大的收益归创新者或技术发明者所有,从而极大地刺激各利益主体积极地参与技术进步与创新活 动,推动技术的不断进步。生产性劳动供给、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积累的不断增 加,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将刺激品牌化过程的不断发展。此外,由于产权损益 边界得到明确的界定,故使每一利益主体都不可损害他人利益而自己获益,而只能为其他利益主体带来收益的情况下使自己获得更多的收益,从而使所有的利益 主体都可以受益。因此,合理的产权制度将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制度基础,进而促动农业品牌化进程。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农业品牌化的发展与产权制度合理化有密切的关 系。要促动现代农业品牌化的发展,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建立合理的农村产权制 度,即通过立法明确地界定农村产权关系使土地等农业资源的产权属于具体的所有者,并允许产权在市场上自由流动;同时还要通过立法明确地保护产权所有者 或产权交易各方的权益。只有这样,才会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机制和有效地激励机制,以实现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刺激农业品牌化的发展。
(4) 价格机制。由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过程,导致农业品牌化 的过程中髙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化程度等一系列结构变革,因此,也就意味着农业 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交换关系越来越紧密,从而使价格机制对农业品牌化过程的影 响越来越显得重要。所谓价格机制,是指通过价格的调节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价格机制的核心是资源的有效配置。价格政策的一个重要目的也是为了实现生产 结构的有效调整。在农业品牌化过程中,价格机制通过影响积累机制而最终影响 品牌化进程,一方面使农业积累机制发生了转变,由封闭型转变为依赖社会积累 型;另一方面,也使得价格机制日益完善,从而使价格机制在农业积累机制中发 挥的作用日益增大。在农业品牌化过程中,农业积累机制之所以能发生转变,正 是社会利用价格机制对资源实行有效配置的结果,社会积累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 流向社会最需要发展的部门。具体来说,价格机制通过两个层次影响农业品牌化 进程。第一,从微观来说,价格机制通过影响农民收入而影响农业品牌化迸程。 农户作为农业品牌化重要的积累投入主体,其行为受农产品价格的重要影响。从 农户在农业投人方面看,存在着三个特征:一是规模小。较低的收人水平和发育 不充分的资金市场,客观上限制了农户投入的数量规模。二是小范围。由于土地 经营规模的限制,使得任何较大的投人都会产生效益外溢,对农户不经济。三是责任投入。对于大部分农户而言,农业不仅是一个生产项目,而且是一种维持生 计的手段,从而决定了农户必须进行维持农业简单再生产。从农户投人的动因看,通过投入获得利益已成为农户农业投入的重要因素。农户投入的多少受两个 因素的影响,一是农业绝对收益的增减,二是比较效益的变化。在农户可以选择的经营范围内,农业的效益相对低,则可能使农户对农业的投入减少。可见,农 户投入与积累水平与其从农业中所得的利益水平密切相关。而价格机制影响农户 的收益水平。第二,从宏观领域看,通过价格机制影响农业资源的宏观利用数量。在世界各地的品牌化进程中,农业品牌化一般滞后于工业品牌化进程。所 以,各国政府往往利用倾斜政策鼓励农业资源向非农部门转移。农业在就业及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相对份额会趋于下降,而工业和服务业所占比重则会不断上升。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发展中国家进行工业化资源动员时,显然意识 到了农业的低效率问题,必然企图加快资源从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的进程,把工业部门置于工业化中资源配置的核心位置,使农业部门的利润率低于工业部 门的利润率,加速抽回用于农业的资源。发展中国家在具体的政策实践中,一是 通过改变工农业之间的贸易条件,使工业进口替代品的价格高于农业进口替代品 及出口农产品的价格,从农业部门征收巨额隐蔽税;二是制定农产品价格政策,使国内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应该看到,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利用剪刀差由农 业向工业提供原始的积累资金是应该的。但是,这里存在着提供的程度及时间的 长短问题。如果时间过长或转移农业资源太多,必然会影响农业品牌化自身的发展。一般来说,在工业化完成以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应超过工业品价格的上 涨,从而形成工业积累反哺农业的状况。从积极的方面分析,农产品价格上涨,能够诱发农业变革,将社会积累转移给农业,增强农业的积累能力。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最初的农产品价格上涨是从14世纪开始的,到16世纪时,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达到了一个顶峰,最终引发了18世纪末开始的农业革命。农产品价格 上涨以后,必然引起农民收入的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收入增长的幅度大于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从而鼓舞了农民积累的兴趣,增强了农民积累的能力。农 产品价格上涨的趋势表明,价格机制对农业变革是极为重要的,如果人为地压低农产品价格,通过剪刀差转移农业积累,只会延缓农业品牌化进程,扭曲社会需 求对供给的用。
(5) 信贷支持。信贷支持是制度因素对农业品牌化干预的另一重要手段。 国家对农业品牌化所承担的社会性投资除采用财政制度支持外,信贷支持是另外一种影响方式。
国家对农业品牌化的信贷支持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其一是将国家投资或 财政支农资金以无息或低息贷款的形式提供给农业。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由于农业较低的比较利益和较低的投资回收率,大型的农业基本建设所需资金仍然由国家作为投资主体。例如,日本农业发展过程中,规模大、受益范围广的基干工程,如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干线公路的修建,除中央政策财政补助外,另一部分主要依据国家信贷投资来解决。日本对农业的财政投资除部 分直接用于兴办农林水产事业外,大部分、特别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是采用补助 金及长期低息贷款的方式发放给农民。财政资金用于融通农协系统等一般机构所 不能供给的长期低利农业资金,其利息在3.5%?7. 5%之间。日本用补助金及长期低息贷款的方式进行财政投资,起到了利用财政资金有效地带动大量民间资金 投人农业的作用。法国以发放农业优惠信贷的方式为农民购买现代化装备提供资 金。为了提髙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我国也对财政资金的投入体制进行了改革。改革后,国家财政对农业投资也不再是无偿的,有些项目通过无息或低息贷给用 款单位。另外,国家投资的大部分已经转为有偿的农业金融制度性贷款。其二, 通过国家金融政策,增加农业的投资。政府通过制度利率政策,增加农民和金融 机构的农业信贷规模。由于农业的投资尤其是中长期投资回收期长,风险大,再 加上扭曲的价格结构导致农业投资利润率很低,因此,农民和金融机构一般都不愿意承担该项投资,这就需要国家通过利率杠杆来调节。一般来说,农业贷款利率应低于非农业贷款利率,银行的亏损由国家来贴。法国、日本、美国等国家 都是釆取这种办法来鼓励农业中长期投资的。如法国,农业贷款的利率较低,一般为6%?8%,而非农贷款的利率为12% ~ 14%,法国政府每年需补贴银行由 于低息贷款的亏损额约为30亿法郎。除利率政策外,政府还通常采用立法或一 系列配套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如美国政府通过对农业贷款的制度保障,使全美的1.4万家商业银行中约有4/5发放农业贷款,特别是设在小城镇和乡村的4000家商业银行,农业贷款一般占贷款总额的58%以上。泰国政府则 规定,各商业银行每年必须以存款的11% ~16%的比例发放农业贷款。中国在改 革以后,国家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制度作了一些调整,但由于没有重视农业金融的 特殊性,反而不利于农业信贷投资的增加。例如,我国有些时期农业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但却高于工业定额贷款利率,并出现贷款利率越来越不利于农 业的趋势。另外,由于国家专业银行分工政策、金融管理政策以及紧缩政策等诸 方面对农业金融机构一视同仁,造成了农业金融机构严重的工商化倾向,农业贷款尤其是农业中长期贷款严重不足。这也从负面说明了上面的讨论。
当然,制度因素对农业品牌化的影响还表现在产业政策、人口政策、户籍制度、意识形态等方面,在此不再一一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