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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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胡晓云: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的独特品牌基因(下)
作者 admin
利用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基因,创造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综合考察三类地理标志的共性特征与差异性可见,地理标志产品拥有独特的品牌基因。在农产品品牌建设过程中,通过对地理标志产品特征的研究与把握,凸显其独特的、符合差异化竞争战略的品牌基因,可以创造富有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一)抓住地理标志产品的区域性特征,选择创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地理标志产品在产品生产、品质监管、产业规模、商标使用、文化背景、生产者等方面均具有区域共性特征。可以利用一系列的区域共性特征,创建单一产品品类、全品类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合作社品牌、农户品牌等普通商标意义上的品牌不同。它具有整合区域资源、联动区域力量的特殊能力。如果以地理标志产品为产业基础,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并形成与企业品牌、合作社品牌、农户品牌等的母子品牌协同关系,创造区域与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品牌互动模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形成区域、产业、企业、农户的合纵连横,创造区域品牌新生态。

(二)抓住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性、差异性、稀缺性、专属性特征,创造具有差异化、专属性强的个性品牌

利用品种稀缺性,可以创造农产品品牌基于品种特色的独特品牌竞争力。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特种品种资源丰富。利用自然风土与生产工艺特征带来的产品品质差异性,可以形成品质差异化的品牌特征。利用悠久文脉的独特性,传承与演绎农产品品牌的文化特色与个性价值。利用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专属性,打造专属性强、无法复制的区域农产品品牌。

(三)利用地理标志产品的命名地缘性与特色专属性,建立与区域形象互动融合、互为支撑的区域品牌关系
命名地缘性、特色专属性,不仅体现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地缘依附性、地缘联想性、地缘专属性,更可以借助区域名称及其知名度,提高一个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联想度、记忆度。品牌创建与管理过程中,还可以借助区域形象与区域特征,形成富有唯一性的品牌形象与品牌个性特征,并建立一个区域的品牌形象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互为背书、互为支撑的专属性、唯一性品牌关系。

 
(四)针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使用公共性、两权分离性特征,加强品牌的品质管控,避免“公用地灾难”出现

中国目前的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主体,多为千家万户。其中的企业、合作社,规模相对弱小与分散。以地理标志产品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面临着生产标准化难度大、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带来的矛盾状态。这一矛盾状态下,如果监管不力、生产主体的集体意识不强,会导致个体利益伤害整体利益的“公用地灾难”。对商标使用公共性、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的特殊性保持高度的警觉,加强品牌的品质管控,加强生产主体的公共利益意识与行为规范,可避免“公用地灾难”的出现,形成多方良好的协同关系。
 
总之,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十大特征,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特别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独特的品牌基因。拥有独特、专属的地理标志特征的产品及其产业,要自觉利用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保护产业的发展,并善于利用其特征,挖掘已有的品牌基因,凸显品牌特色,维护品牌优势,创造更高的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