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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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
政府应该完善和健全品牌服务体系,提高对农产品品牌的服务水平
作者 admin
    农业品牌服务是指社会上的服务机构为满足农业品牌化的需要而提供的各种服务。农业品牌服务体系是指服务于农业品牌化的各行业或各部门组成的服务体系。具体而言,它是指:为农产品生产单位或承包经营的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村生产服务系统。如各种农业生产专业服务公司、供销服务公司、 各级各类农技服务组织等,服务型的经济实体以及从事各种生产服务的联合体、专业户。它们是在商业性农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围绕着农业生产部门形成的一 种现代农业分工体系。它强调构成该体系的各相关部门之间通过市场纽带形成稳定可靠的相互依赖关系。
    农业品牌服务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它包括科学技术服务、经济和技术信息服务、资金和信贷服务、供销服务、经济管理服务等。农业品牌服务要求努力把农业企业、农民急需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项目办起来,并随着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扩展服务内容;积极与其他服务组织联系,发挥其内联广大农户,外联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和其他各种服务组织的纽带作用。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以及各种农产品经销、加工企业和农民自愿组成的服务实体,是农业品牌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不同形式分别联系若干乡村集体组织和农户,为农村提供专项服务或系列服务。农户自办联办的各种服务组织,在农业品牌服务中具有适应性强的特点,要积极给予支持。当然,全国各地的农业品牌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操作是十分复杂的,它要受到自然条件、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的文化和技术素质因素的影响。
    应该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起品牌和商标代理及咨询机构,配备合格的商标代理人和品牌经营咨询管理人员,为农业经营者提供品牌咨询服务、代理商标注册、解决商标法律事务以及各种相关信息。应该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和公正机构,建立合理的农产品品牌评价体系,合法真实、公正客观地反映农产品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