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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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
政府应合理确定扶持龙头企业的标准,展幵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认定工作
作者 admin
     发展农业品牌化,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关键在于提高 农产品加工转化的能力和水平,其重点又在于培育和发展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可以通过规模经营,辐射和带动广大农户,加工转化农产品,实现与“农”的对接;可以通过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实现多次增值,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乘数效应的经济优势;可以通过庞大的销售网络体系,不断开拓和占领市场,实现与“贸”的对接。
     几年来,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千家万户,一头连接国内外市场,通过“深加工 带动、产业化经营、集团化运作、依托名牌产品开拓市场”的经营方式,在稳定农村经济,吸纳农村劳动力,发展新世纪绿色生态农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应该看到,我国农业品牌化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加工深度和水平、开发创新和抗风险能力等都有待提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促其加快发展。应采取多种措施扶持龙头企业的加快发展要通过改革重组、加强管理、技术改造、人才培养等措施,使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在农业品牌化进程中真正发挥龙头骨干作用。
要通过建立客观、科学的标准体系选择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产品具有 优势、符合国家和区域产业政策、有较强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并对给予扶持的龙头企业合法的认定。
     组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评审和运行监测评价专家组,对申报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评审,同时对现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评价。专家组对省级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分、审査,提出审査意见报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汇总专家组审査意见,报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企业,由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夕卜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 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证书。